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包号 |
品目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服务年限 |
最高限价 |
备注 |
|
1 |
1-1 |
蔬菜 |
详见招标文件 |
克 |
*** |
2年 |
***元/年 |
履约保证金*****元 |
|
1-2 |
水果 |
克 |
*** |
||||||
1-3 |
水产 |
克 |
*** |
||||||
1-4 |
肉类 |
克 |
*** |
||||||
1-5 |
豆制品 |
克 |
*** |
||||||
1-6 |
干货调料 |
克 |
*** |
||||||
1-7 |
其他类 |
件 |
1 |
||||||
说明 |
|
1. 本项目所有货物均按统*下浮率进行报价(含税报价) 2. 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到将项目完成至服务期满所需的*切费用,根据项目特点和自身条件确定投标报价下浮率,不得恶性竞价。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服务期限内为不变价(成交折扣)。 3. 本预算价为参考价,每个结算周期按实际提供的货物进行结算。 4. 结算**确定。业主方每周对副食品进行询价(主要以夏商超市、永辉超市(体育广场店)等大型超市**为准),并对应中标折扣率进行核减,形成**调查书面报告。业主方将核减后的**告知中标方,中标方须无条件执行。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采购活动的处罚。
(*)投标人是生产企业的需提供《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销售型企业的需提供《食品安全经营许可证》。
(*)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发售时间: ****年06月07日至06月**日(**:**—**:00,15:00—17:**)(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军队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售方式:线下购买。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4年6月7日至***4年6月**日(上午9:**-**:** 下午**:**-**:**)到************(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7号锦江花苑2幢****室)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为*个合同包,购买时需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投标人是生产企业的需提供《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销售型企业的需提供《食品安全经营许可证》。本项目须提交投标保证金:合同包******元(大写:人民币******元)
2、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电子发票;
(*)招标文件售价:3**元/份,售后不退。
(*)开标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7号锦江花苑2幢****室。
招标人:某部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
手机:***********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7号锦江花苑2幢****室
邮政编码:******
************
****年06月07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