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金寨县****年度乡镇道路交通设施运维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李靖、**、马林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安市金寨县上海大厦**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金寨县****年度乡镇道路交通设施运维
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金寨县****年度乡镇道路交通设施运维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号
成交金额:******元整(小写:******.**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寨县****年度乡镇道路交通设施运维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对县域内乡镇道路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视频监控、公路卡口等设备设施进行维护。 服务要求:1、保证本项目所涉及所有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的比例不小于**%,对后台服务器、存储系统、软件负责维护,负责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2、每周对机房内的服务器、存储硬盘、交换机端口数据传输进行巡检,对机房空调温度、湿度进行检查、记录。3、负责对其提供的设备整机进行维修和软件维护、应用软件升级。4、在接到报障通知后,务必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进行抢修,8个工作小时内完全修复。5、如果设备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运维服务人员应在**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性能的备用设备供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6、应负责系统运行的稳定性。负责维护硬件故障部件或修改出错的软件系统,若硬件设施需要更新换代的,由成交人采购且规格、型号、性能优于原设备,并满足现有使用标准,提供安装调试。7、应成立*支稳定的专业技术队*提供驻场服务,同时开通报修电话,以确保7×**小时接听故障报修。8、必须制定维保期内对系统的巡视制度。 服务时间:1年内履约完成。首次合同履行期限1年,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每次续签1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1、本项目的采购质量要求为合格及以上。2、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建设单位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为依据。如有新的标准颁布,则按新的标准执行。 |
*、评审专家名单:李靖、**、马林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号”文件收费标准的**%收取****.**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通过*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安市金寨县上海大厦**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 工
电 话:****-*******
*、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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