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黄码港智慧物流港*期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淮安市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清发改复【****】**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黄码港智慧物流港*期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招标范围:淮安黄码港智慧物流港*期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任务需求及图纸,中标人需根据招标人要求,无条件免费完成招标人现有所有软件系统的对接工作(费用包干,不做调增)。 2.2交货地点:位于淮安黄码港智慧物流港。 2.3交付使用期:**日历天 2.4标段划分:*个标段。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 2.7最高投标限价:*******.**元。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自****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类似智能化项目并验收交付使用(提供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3.3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4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6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禁止投标情形; 3.8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2.1.2 评标入围方法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