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度响水县城区雨水管网清掏工程 | ||
品目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
采购单位 | ***********(机关) | ||
行政区域 | 响水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响水县城双园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兴达路**号***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响水县城区雨水管网清掏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合同:**.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否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3%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3)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由发包人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同时按维修费用总额的5%计算违约金。
具体以本次更正公告发布的合同内容为准。
请各投标人按修改后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更正日期:
****-**-**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响水县城双园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盐城市响水县金海路与浦江路交叉口向东***米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