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昌市****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体检结果及考察的公告(第*批) (9号) 文昌市****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于****年6月**日进行,现将第*批体检结果及考察要求予以公告。 *、体检情况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人) 王劲钧、郑金惠、梁燕倩、张雨帆、林净宜、梁茵茵 王燕方、李 佳、符 峻、朱 琳、符方岗、林裕荣 陈德龙、潘家辉、秦思琪、傅之正、吴仁鸿、殷 彬 李海旭、吴崇宁、严 若、庞肖梅、符晓敏、黄 鹏 洪 秋、黄循镇、郑婉霞、罗 玲、欧晓欣、陈丽花 李 阳、王品熙、曾 婉、许宇宝、李家欣、梁安腾 罗蓉慧、李中唐、李小斌、吴 婧、林春苗、李梦妍 袁 萍、孙泰秋、许邦栋、黄月丽、欧琳琳、郑 艳 范静怡、何 蓝、陈小玉、黄燕春、李国珍、谢心怡 林 妮、黎玉花、符慧倩、李家艳、符鲜艳、林道勇 韩亦菲、翁才弟、杜雪怡、林绍芃、赵安琪、符菁菁 高 冰 (*)因怀孕缓检人员名单(2人) 蔡汝婷、蔡海娇 *、考察要求 (*)考察人选(即体检合格人员)须在7月5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自传1份(可打印,须签名)。 2.个人档案(密封盖章)。 3.****年前毕业生(未含****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蓝色版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海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 4.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提供聘用审批表复印件1份;其他报考人员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及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复印件1份。 5.现场签署个人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实地考察时间视情况另行通知。 *、因怀孕缓检人员体检要求 怀孕女性需在产后第42天后进行补检,体检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文昌市文城镇文蔚路**号就业大厦*楼人力资源室***室 联系人:*** ****-******** *************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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