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美姑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廖庆华,兰凌燕,傅梅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美姑县巴普镇美中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凯乐路**号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西昌市海河东路**号海河帝景**幢2层**-**号 | ***,***.**元 |
合同包1(合同包*):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其他社会服务 |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 美姑县居家养老服务 | 1、供应商须具有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呼叫中心等相关软件。 2、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平台访问权限以便采购人对居家养老平台进行监控。 3、供应商不得将本服务项目进行转让或分包。 4、供应商初次建立的电子和纸质档案在合同期满后归属采购单位,且在运行期间及运行期满后对老人的健康信息及相关档案承担保 | 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后 1 年,在服务期限内采购主体将组织力量或委托第*方专业机构对服务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测评和考核。 |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相关技术要求,供应商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号)的要求,以项目全部完成并上报采购人确认为准。 |
廖庆华(采购人代表)、兰凌燕、傅梅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国家发改委(****)***号、发改法规〔****〕***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美姑县巴普镇美中路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凯乐路**号5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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