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受**************委托,现就台州市区有机物循环利用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潜在投标人应采用线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7月8日**:**(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台州市区有机物循环利用中心厨房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数量:1项
最高限价(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产品的设计、生产、运输、验收、产品安装、产品保护及其售后服务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单**个自然日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线上获取: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均可)。
2.方式:线上获取(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3.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
4.供应商应当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入库后再获取招标文件。
5.未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的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采购组织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7月8日 **:**(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东平路***-1号(华伟总部大厦)***室
3.开标时间:****年7月8日 **:**(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东平路***-1号(华伟总部大厦)***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投标保证金
金 额:人民币****元整
提交方式:现金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于投标地点现场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投标保证金须密封于密封袋内,封口处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在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1.投标保证金交纳: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保证金将作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处理。
2.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登记表(公告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告附件);
4.参加此项招标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公告附件)。
*、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其他阶段(采购过程、中标结果)存在质疑的,也应*次性在同*阶段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向路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
*、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塘中心路
2.采购组织机构:************
项目联系人:*定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城东街道沪商大厦***室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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